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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广西)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高质量提供商事法律服务
发表时间:2021-04-27 11:17:18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日前,中国贸促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入驻中国—东盟经贸中心,下设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调解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办事处等法律服务机构。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27日电(聂新宇)日前,中国贸促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入驻中国—东盟经贸中心,下设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调解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办事处等法律服务机构。

  服务RCEP等自贸协定推广实施

  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已生效自贸协定的宣传、培训、调查研究和信息咨询工作,签发各类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提升企业对自贸协定的认知度和利用率,已实现对生效自贸协定原产地证签证服务“全覆盖”。据统计,广西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占外贸总值的55.5%,广西的机电产品、家用电器、医疗仪器、纺织服装、轻工、建材、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产业可能受益最大。中心率先出台服务RCEP行动计划,深入推动RCEP规则在广西的先行先试,在为企业提供关税筹划服务、原产地规则培训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规划服务、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发、多元化商事法律纠纷解决和搭建商事法律合作平台六个方面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企业对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引导企业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及规则等重点领域提前对标RCEP规则,加强与各成员国政策、规则、标准的对接,帮助企业扩大对RCEP成员国的货物进出口,抢占市场先机。截至2021年4月,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金额约3亿人民币,为企业节约关税成本约2000万人民币。签发量前3位的分别是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中国—东盟原产地证和中国—澳大利亚原产地证,均属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占总签发量的91%。东盟主要出口国为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和柬埔寨等,出口商品主要为日用五金、化工、食品、中药材、生丝等。

  商事法律综合支援服务

  广西贸促系统经贸摩擦预警工作网络已覆盖8个地市以及中药材香辛料等行业,发送预警信息430余期,做好预警信息双向传递、组织企业参与案件应对、参与WTO贸易政策审议、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为地方外经贸发展提供经贸预警等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担任中国贸促会“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支援平台(贸法通)”值班单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涉外商事法律公共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在获得中国贸促会“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杰出贡献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参与承担肯尼亚和加纳两个国别丛书相关编辑,为企业在相关国家开展贸易投资提供法律援助;2021年3月18日,由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申报的“企业合规师”国家新职业通过审批,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定制化国际贸易合规信息咨询和风险筛查服务,支持重点企业特别是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的企业申办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帮助企业构建品牌体系和合规经营机制,引导帮助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

  作为广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跨部门协作,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统一销毁、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等活动。参与广西自治区人大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加强对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启动修改完善广西专利条例和著作权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通过走访企业、开展原产地核查等形式,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帮助外贸企业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侵犯知识产权危害性认识。以“商事法律八桂行”为抓手,开展系列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围绕企业容易发生知识产权风险的领域和痛点堵点问题进行解读、梳理,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有效降低“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同时,注重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领域最新动态和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判,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开展反垄断维权,应对海外商标抢注、专利侵权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

  提供商事调解定制化服务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调解中心是中国贸促会在我国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设立的商事调解试点单位,也是广西自贸试验区设立的首家商事调解中心。旨在帮助中外当事人以低成本、高效率、不伤和气的方式解决商事争议,独立、公正地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纠纷,为广西自贸试验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心成立以来,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各级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展广西自贸试验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到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开展商事调解宣介工作,积极走访广西重点行业和外向型企业,面向企业举办调解知识培训,切实了解企业对于调解规则的认知和利用情况,征求并收集企业的问题和建议,根据企业特点和容易出现纠纷和争议的环节提供定制化服务,推广非诉讼解决争议方式(ADR)解决纠纷,推介联合调解、商账追收、企业资信调查等业务,提升企业自觉利用调解规则的能力和水平。截至2021年4月,已受理墨西哥驻广州总领事馆、泰国驻南宁总领事馆等单位移送的商事纠纷调解咨询和案件40起。

  优先选择仲裁解决争议

  经争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明确指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民商事争议案件当事人优先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支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本地仲裁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2020年12月,贸仲委和海仲委仅用2个多月时间就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设立办事处,也是其在全国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办事处。一方面,与广西专业律师机构和研究机构合作,宣传推广仲裁示范性条款,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宣传和培训,让企业充分了解国际商事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备的独特优势,选择仲裁作为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纠纷解决方式。另一方面,依托广西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市场监督、仲裁、律协(所)、高校法学院等机构沟通联系,为广西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更多的商事法律服务指引、维权服务,助力广西海事、商事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开放战略平台的融合发展。2021年3月底,贸仲委开展服务广西自贸试验区专项活动,举办“商事法律八桂行”系列活动之“建设工程工期争议解决讲座”,开庭审理了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一起商事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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