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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调整公路车辆通行费 加大ETC优惠力度
发表时间:2021-11-18 09:47:04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韦勇球17日表示,为促进广西收费公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解决现行收费方案收费标准与投资运营成本不匹配、ETC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广西已制定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方案,并将召开价格听证会。

    图为新闻通气会现场 林浩 摄
图为新闻通气会现场 林浩 摄

  中新网南宁11月17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韦勇球17日表示,为促进广西收费公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解决现行收费方案收费标准与投资运营成本不匹配、ETC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广西已制定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方案,并将召开价格听证会。

  韦勇球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广西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于2019年年底与全国同步取消16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全国联网运行;同时,制定相应收费方案,将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暂行2年。今年年底暂行期即将结束。

  韦勇球表示,此次车辆通行费价格听证新方案制定遵循的原则是:逐步完善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费公路建设、管理、经营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提高收费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对此,广西将根据不同路段的投资和运营成本,实行不同车道规模差别定价,体现“优质优价”。依托ETC系统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提高ETC推广发行和使用率,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

  为避免大幅增加通行负担,广西将提高部分车型的收费标准,降低部分车型的收费标准,并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单独计费,对四车道、六车道和八车道及以上区分计费,实现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结构性调整。

  新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中,客车基本收费标准为:四车道高速公路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客车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货车基本收费标准为: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货车桥隧收费标准为: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广西将依托ETC系统全面配套实施优惠政策措施,加大货车ETC优惠力度,对合法装载的1类ETC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7.6折优惠、2至5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8.1折优惠、6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9.2折优惠。

  此次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标准配套实施差异化优惠措施后,总体价格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略低于周边云南省、贵州省,与广东省、湖南省基本持平。其中,六车道、八车道及以上收费标准略低于广东省六车道及以上收费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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