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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首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助发放
发表时间:2021-10-28 16:29:5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经过南宁市青秀区“加梯办”的审核,南湖公务员小区C-11栋1单元的业主已经收到加装梯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包含自治区财政15万元和南宁市财政给予5万元,该项目业主成为青秀区首批获得该项政府补助资金的业主。

  中新网广西新闻10月28日电 近日,经过南宁市青秀区“加梯办”的审核,南湖公务员小区C-11栋1单元的业主已经收到加装梯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包含自治区财政15万元和南宁市财政给予5万元,该项目业主成为青秀区首批获得该项政府补助资金的业主。本批次发放政府补助资金共计58.5万元。

加装前

  加装前

  本项目由广西欧日电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在与业主确定方案后, 2020年10月开始进入土建施工进程,在11月3日-5日短短48小时内完成了主体吊装,并于12月底正式交付使用。

加装后

  加装后

  据悉,青秀区“加梯办”自2019年底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共召开加梯联审会议54场,累计受理加梯申请241部,获得自治区、市本级预拨补助资金共计397.5万元。该城区召开联审会、受理加梯申请和加梯补贴申请的数量在全市排名领先。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加装电梯验收交付后,领取政府补助资金流程包括:

  1、 材料审核。实施主体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将申请补助资金所需材料报送至加梯办受理窗口,由窗口接件后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窗口予以收件;审核不合格的,将意见一次性告知实施主体。

  2、 受理部门审查材料及初步审核。材料受理后,青秀区加梯办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符合申请要求的补助资金项目材料汇总报送至加梯办。不符合申请要求的,退回实施主体补正材料。

  3、 补助资金材料终审。市加梯办收到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梯办报送的材料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结束前会同市财政部门对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城区财政部门。

  4、 补助资金拨付实施主体。城区财政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

  也就是说,从递交完整资料至审核通过,约130天即可拿到补贴。

  根据广西住建厅联合财政厅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筹集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四层至九层无电梯住宅申请加装电梯,最高可获费用总额50%的补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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