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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力争3年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发表时间:2022-06-14 10:01:00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到2025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14日电(黄诗谊)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4日介绍,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到2025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如何推动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全区范围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不分城市农村,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

  当前,广西多地正在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 3 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一方面,经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止经营,分类实施整治;整治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另一方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停止经营、分类整治、验收、恢复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

  对于如何彻底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广西将建立“一栋一册”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治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对鉴定为危房的自建房,尽可能采用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性措施实施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一般性隐患,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倒塌风险的自建房,要通过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此外,对于3 层及以上的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截至6月2日,广西累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40238栋,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2329栋,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的经营性自建房3848栋。

  下一步,广西将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抓紧出台“百日行动”计划等文件,重点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组织“百千”技术力量下沉一线;探索制定三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管理规定;压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加快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审批后监管,落实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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