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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12人次
发表时间:2021-01-11 23:54:1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年来,天等县坚持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2020年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措施处置363人次,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11日电(农世繁、何桃玉)“由于我没有不及时跟踪督办,对全村人口普查总体工作相对滞后问题负有责任。我诚恳接受组织提醒谈话并认真整改。”

  日前,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广西崇左市天等县福新镇纪委对该镇康苗村、种典村、松山村包村工作队员进行提醒谈话。

  近年来,该县坚持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2020年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措施处置363人次,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

  同时,该县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不定期开展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2020年该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51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63人次,占比70.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115人次,占比22.5%;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置34人,占比6.6%,切实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中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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