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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采取“321”新举措 筑牢社矫壁垒
发表时间:2021-12-05 10:13:3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年来,合山市在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立足合山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合山市在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立足合山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合山市共接收社区矫正687人,已解除社区矫正617人,仍在社区矫正期间70人。接管的矫正对象无一例漏管失控,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为0,目前排在来宾市第1名。

  “三机制”严防脱管漏管

  一是建立报到和登记接收制度。矫正对象首先要到常住地司法所报到并办理入矫登记手续,如实报告家庭情况。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设定编号,填写《矫正对象登记表》,并对其进行入矫宣告,告知其相关行为规范,责令其严格遵守。确定其属于严管、普管和宽管,区分不同对象要求其每周一次口头或电话向司法所报告其所在位置及上周活动和思想情况,每月书面汇报。

  二是建立监督管理制度。该项制度是社矫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监督管理制度基础上又设立监护、走访、请销假等制度。监护制度是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报到后20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矫正对象监护人并签订监护协议。走访制度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定期到社矫对象所住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向有关人员及当地群众了解社矫对象的矫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走访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和措施,增强矫正工作针对性。我们对社矫对象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社矫对象有事需离开居住地外出的,必须报告司法所,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及外出目的地等,填写外出请假审批表,经司法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矫正对象外出后,每天需报告位置和行踪。返回后及时到司法所销假。另外,为加强全市社矫对象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我们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每周组织社矫对象到基地进行公益劳动。

  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我们对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归类管理。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首先要做好档案材料的衔接。我们对法院、公安和监狱机关等相关单位移送的材料由市司法局统一接收。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各类社矫对象材料明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再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一手材料齐全。严格做到材料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社矫对象矫正期满后,半月内由各司法所将矫正对象材料按一人一档转移交市司法局统一归档保存。

  通过上述制度,确保对社矫对象管得住、管得牢,严防脱管漏管。

  “双模式”严守安全底线

  一是推进“智慧矫正”。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从定位监管入手,将“电子手环”正式投入使用,对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和不服从不配合管理的社矫对象,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有效避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同时健全监管机制,完善方法措施,搭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着力打造社区矫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网络化、系统化、智能化的新机制、新载体和新平台。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信息化的支撑、传递、监督和教育作用,有效提高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是严格“线下整治”。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合山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环境的工作主线,加强社区矫正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整治社区矫正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同时根据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加强对邪教类、罹患精神疾病、有重大纠纷、非法闹缠访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一张网”统筹各方资源

  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统筹各方资源,全力打造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公安、检察、法院、基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家人及亲属全力协助配合的六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方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强大合力,健全完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于重新违法犯罪、逃跑以及突发事件等风险,做到依法依规迅速处置,有效控制风险,严防发生各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合山市社区矫正工作采取的“321”新举措,成绩突显,接管的矫正对象无一例漏管失控。合山市将继续优化和完善“321”工作举措,筑起社区矫正工作的铜墙铁壁。(杨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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