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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象山区以专项绩效奏响民族团结“三部曲”
发表时间:2021-12-28 17:36:44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今年以专项绩效考核为发力点,采取“民族团结进步+”模式,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创新和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涵,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推动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增强其认同感和自豪感,积极营造和谐进步、共同繁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28日电(李怡慧 翟俐莎)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今年以专项绩效考核为发力点,采取“民族团结进步+”模式,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创新和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涵,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推动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增强其认同感和自豪感,积极营造和谐进步、共同繁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象山区作为桂林的中心城区、老城区、城徽所在地,常住人口29万人。辖区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口3.2万人,外来经商、务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000余人,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1%,居住着壮、瑶、回、苗、侗等多个民族,其中回族群众近6000人,是全广西回民聚居最集中的城区。

  象山区结合民族团结进步以及党的建设两个专项绩效考评,狠抓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参与绩效考评的46个部门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党建”工作,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单位每年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加强重点工作的研究规划、难点问题的统筹协调。同时,以创建动员会、现场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多种形式,紧紧扭住基层党组织这个“牛鼻子”,以社区“大党委”共享共建机制为依托,把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统筹起来,积极推动民族团结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将村、社区建设成为民族团结的“桥头堡”。此外,象山区制定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机制,目前,象山区少数民族干部占比12.6%,少数民族行政领导干部占少数民族行政干部53.3%。

  象山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专项绩效考评内容,狠抓民族团结意识形态工作。一方面,象山区街道、乡镇以及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以及结合“壮族三月三”“开斋节”等节庆活动,采取召开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宣讲、座谈慰问等形式,广泛开展壮族山歌擂台赛、民族趣味竞技赛、民族服饰大赛、民族团结书画展、群众百家宴、民间民俗百工展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向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宣传宣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进一步扩大民族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面,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促进全区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象山区教育部门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辖区16所公办中小学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象山区以绩效考评为抓手,通过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创新民族事务治理等方式压实责任,维护和谐局面。该区依法保障各民族同权,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示范区建设,坚持一视同仁、依法保障,使各族群众不分民族、信仰、性别、职业、地域,都依照宪法和法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感受公平正义,从而真正树立对法治的信仰。象山区还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妥善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统战、司法、民宗、信访等部门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引导其积极融入社区。目前,象山区共设置少数民族群众临时经营疏导点25个,累计协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租赁房屋395人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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