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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四个到位”
发表时间:2022-03-18 14:42:56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一向老实本分的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福龙村龙寨屯村民梁某丽,因开荒时露天焚烧甘蔗叶,被要求接受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港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梁某丽被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由生态环境部门拟按顶格进行处罚2000元。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18日电(温志杰)近日,一向老实本分的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福龙村龙寨屯村民梁某丽,因开荒时露天焚烧甘蔗叶,被要求接受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港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梁某丽被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由生态环境部门拟按顶格进行处罚2000元。

  据调查,梁某丽3月1日在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第十分场自己的开荒地露天焚烧甘蔗叶,过火面积0.2亩左右,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涉嫌环境违法。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贵政通〔2020〕135号)的规定。因是发生在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期间的火点,根据相关规定,建议对其进行顶格处罚2000元。

  同样因在承包地上焚烧甘蔗叶而被生态环境部门按顶格处罚2000元的,还有西江农场的种植户甘某、李某珍等。

  据统计,2月25日8:00至3月2日24:00,贵港连续启动大气污染防治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每日共出动550多人(次)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各县市区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四个到位”(处罚到位、取消地力补贴到位、张榜公示到位、问责到位)。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发生在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期间的火点,一律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相关行为人顶格处罚,即处以2000元的罚款。

  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对各县市区发生的火点进行通报,对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县(市、区)政府进行“红黑榜”通报,并实行绩效扣分。2月25至3月2日,贵港所辖各县市区共发现秸秆焚烧火点320个,立案处罚火点数197个,取消地力补贴129户,张榜公示168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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