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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乡“检察蓝”聚力守护国家“钱袋子”
发表时间:2022-04-15 15:19:28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税收是国家的命脉,被称为国家的“钱袋子”。在国家提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新形势下,税收工作也亟待改变以往税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开启“社会共治”新模式。如何为构建税收共治格局贡献检察力量?面对新时代的新挑战,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在实践中亮出“答题板”。

  税收是国家的命脉,被称为国家的“钱袋子”。在国家提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新形势下,税收工作也亟待改变以往税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开启“社会共治”新模式。如何为构建税收共治格局贡献检察力量?面对新时代的新挑战,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在实践中亮出“答题板”。

  2021年以来,武鸣区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力量,聚焦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将办案着力点放在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上,在办案中形成“个案办理、类案推动、专项整治、行业治理”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以个案办理推动武鸣区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税收征管协作,推动武鸣区逐步形成税收共治格局,在广西率先形成“武鸣经验”,有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推辖区税收征管改革,提升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涉税公益诉讼守护国家“钱袋子”

  2021年4月,武鸣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工作职责中发现,何某某、刘某某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取得利息后,均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税务机关对上述问题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征管,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致使国家利益受损。经立案调查后,武鸣区检察院于8月6日向武鸣税务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追缴纳税义务人何某某、刘某某申报执行案中所得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加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巡查工作;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拓展税源渠道。税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检察建议内容。

  10月8日,武鸣区税务局对武鸣区检察院的诉前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该局对检察机关移送的2起个税案件所欠税款共计22111.04元已征缴到位,同时,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开展民间借贷利息收入税收征管专项整治行动,对民间借贷案件逐一开展核查,强化税收征管。

  至此,武鸣区检察院办理的这件广西首例民间借贷利息纳税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结案,为2021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交上一份圆满的年终答卷。

  今年初,武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乘胜追击,持续深挖税收领域“跑冒滴漏”的税收“漏洞”,针对辖区内某企业在非法占用耕地进行生产经营后,虽承担了相应的刑事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任,但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问题,发起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武鸣区检察院经过调取材料、现场勘查、走访相关单位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后,对该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立案审查,经审查认为,该企业在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农用土地建房,且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城区税务局存在未积极履行对该企业耕地占用税征收监管职责情形,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2月24日,武鸣区检察院向城区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督促涉案企业限期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并加强税收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推进对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工作。城区税务局收到诉前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向涉案企业发出缴税通知,开展耕地占用税入库核对、摸排工作。2月25日,涉案企业将应纳税款及滞纳金30万余元缴纳入库。

  该案的办理实现了武鸣区检察院2022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良好开篇。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办理,减少了应缴税款的流失,保障了税法的刚性,确保税收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建立协作机制凝聚税收共治“合力”

  2022年3月7日,武鸣区检察院与武鸣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的实施意见》。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不能停留在就案办案的层面,要从参与社会治理出发,在办案中深刻分析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损原因,找准社会治理短板和制度漏洞,然后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整治一类、治理一域。”武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仁在听取公益诉讼办案组关于协调城区各部门建立税收协作机制的工作汇报时强调,在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等主体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明确了以上工作思路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办理上述两件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积极查阅相关税收规定,了解有关民间借贷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征收的内容,走访相关单位,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台账、座谈调研,查找产生遗漏税款的原因,在研判辖区内有类案存在后,推动开展民间借贷利息收入税收征管专项整治行动和耕地占用税征收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达到“办理一案、整治一类”的工作目标。

  同时,武鸣区检察院积极联系税务部门、法院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各方工作职能,围绕民间借贷利息个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如何强化两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协作等,进行多次交流探讨并达成共识,分别于2021年11月10日与武鸣区法院、税务局共同签订《关于民事诉讼案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并于今年3月7日与武鸣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广西率先建立两项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实现辖区内民事诉讼案件“三项所得”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及时化、常态化、制度化,武鸣区逐步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两项协作机制的签订揭开了武鸣区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合作的新篇章,更好地发挥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优势作用,形成强大共治合力,为武鸣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检察官到武鸣区双桥镇现场勘查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情况。

  写好“以案促改以案督改”大文章

  “通过检察官的普法,我已经明白了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刑事处罚,要承担破坏林地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向税务局缴纳耕地占用税。这个耕地占用税我公司已经足额缴纳。这次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很严重,我和公司都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今后我们要依法依规经营企业!”近日,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广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某接到武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的回访电话时,表示在收到武鸣区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征收通知单后,已于3月21日在武鸣区税务局通过快速缴税绿色窗口成功缴纳耕地占用税25.8万元。

  这是自今年3月7日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与武鸣区六个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首笔耕地占用税顺利上缴国库。

  以上两项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建立后,相关部门根据协作机制中明确的职责定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税收共治效果凸显,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向税务机关移交24条税源信息,涉税金额约56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发出催缴通知书后,47万余元漏征的民事诉讼案件“三项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已成功追缴入库,其余税款仍在追缴中。

  检察官到武鸣区府城镇某养猪场现场勘查非法占用农用地情况。

  武鸣区检察院在办理以上两件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创新工作思路,以个案为“小切口”写好以案促改、以案督改“大文章”,成功打造“个案办理、类案推动、专项整治、行业治理”的武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显著的创新实践成果获得多方肯定:南宁市检察院将其经验做法铺开推广,于2021年11月11日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民事诉讼案件利息、股息、红利等应税所得征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2022年3月23日,武鸣区委书记陈文胜在该院呈报的《武鸣区检察院与武鸣区六部门共同签署全区首个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机制》上作出肯定批示,并对落实协作机制提出要求;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检察院等单位主动联系学习工作经验。

  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在持续推动两项税收征管协作机制落地见效的同时,将继续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完善区域治理为导向,强化司法办案“精品意识”,以“求极致”精神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着力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范围,再办出一批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件,打响武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品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孔维华 通讯员 曾淑娥)

  来源:平安广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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