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社会法制
字号:
男子违停19次未处理 车辆被暂扣后私自冲卡开走
发表时间:2022-07-02 10:42:59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6月30日,一男子到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办案大厅在1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缴纳了2850元罚款,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2日电 (韦德盛)6月30日,一男子到柳州市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办案大厅在1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缴纳了2850元罚款,期间,有一名公安民警跟随着。这是怎么一回事?

  6月16日8时许,柳南区城管执法局队员巡查至航学路中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GQT***的白色汽车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执法人员觉得该车很面熟,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车在此路段之前就有18次违停记录。经领导同意后,执法人员请来拖车将其拖离现场。

  一个多小时后,车主根据地面留下的电话号码到柳南城管执法局办证大厅了解情况。执法人员告诉车主,初步查询发现该车有10多起违停记录,每起罚款150元,凭身份证和机动车相关证件办理。车主要求只处理被拖车这起被拒后,说要到停车场拿相关证件离开了办证大厅。

    11时20分左右,车主来到航银路某停车场,工作人员询问时车主不作任何回应,强行启动车辆后,紧紧跟随一辆正常出入停车场的车辆驶离停车场。于是停车场负责人打电话报警。

    公安民警联系到车主谭某,谭某表示会到城管部门配合调查处理,但执法人员一直未见谭某的身影。6月17日上午,城管队员电话联系要求其到城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谭某称自己在外地不能过来。6月20日上午,城管队员再次拨打其电话,谭某没有接听。

  随后几天,公安民警继续做谭某的思想工作,要求其配合城管部门的工作,谭某同意后,6月29日上午,民警“送”其到办案大厅接受处理,但谭某仍只想处理最后一起违停。被再次拒绝后,谭某以没带证件和没钱为由没有接受处理。负责该案件的公安民警不厌其烦的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清其中的利害关系。6月30日上午,想通了的谭某再次“跟随”公安民警到城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执法人员提醒,人行道上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是不能随意停车,当收到处罚告知单要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市民如发现车辆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问题的,可向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投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会及时查处。(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