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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 情系百姓解民忧
发表时间:2023-01-04 16:35:43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这个坏的假肢终于可以换新的了,感谢检察院对我一家的救助,我感到生活又有了盼头……”近日,一起刑事被害人黄某辉紧紧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4日电(张慧 曾淑娥) “这个坏的假肢终于可以换新的了,感谢检察院对我一家的救助,我感到生活又有了盼头……”近日,一起刑事被害人黄某辉紧紧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

  2019年,黄某辉被陆某酒后驾驶小轿车撞倒,导致左脚截肢和大腿多发性骨折,受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七级,只能靠假肢助于行走。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三年间,黄某辉又住院做手术取出钢板,进行治疗和康复。因被告人陆某无赔偿能力,应得的赔偿金没有到位,黄某辉住院治疗、康复和配置假肢器械的费用都是向亲戚借款来支付。

  伤残后,黄某辉因行动不便,外出打工受阻,只能戴着假肢器械在家照顾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全家就靠父亲进行农业劳作勉强维持家庭生计。但祸不单行,黄某辉事故发生后几个月,其父又因交通事故身亡,原本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黄某辉一家本就是脱贫户,事故发生后,村委为其一家申请了低保补贴,但只能解决其家庭基本生活需求,黄某辉事故发生后的治疗欠款以及目前破损的假肢器械急需维护和更换等困难未能解决。

  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向黄某辉及其家人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和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办案检察官多次到黄某辉家中实地调查,走访其所在村委了解、核实情况后,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使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该院及时主动将该司法救助案上报南宁市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辉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黄某辉进行两级联合救助。最终黄某辉一家申请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金13万元。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暖心工程。近年来,武鸣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心中,传递了检察温情,彰显了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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