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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企业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为动漫内容“出海”护航
发表时间:2021-04-26 16:10:3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介绍,南宁峰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近日被授予“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26日电  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介绍,南宁峰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值传播公司”)近日被授予“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成为广西第一批获该项称号的企业之一。

  据介绍,峰值传播公司以动画、图书、短视频和线下活动等形式助力科教传播,目前已代理国内一流动画版权产品超过100部,共有1200小时影视作品向全球渠道进行动画作品发行,全球合作发行渠道和产品研发企业超过200家,也积极进行教育包的开发,包括图书、教育类短视频、儿童教育资源包的开发。

 图为峰值传播总经理蒋林峰接受媒体采访。

  峰值传播公司总经理蒋林峰表示,作为一家以打造动画IP核心价值,创造国际化学龄前动画IP品牌矩阵的企业,峰值传播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版权保护制度,制定了《公司版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版权内容管理以及参与版权系统的建设。通过较为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规范公司项目立项、项目创作、制作、购买、入库、发行、开发全流程各环节的版权管理和保护,以及在译配资产、影视资产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在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荣获“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此项国家级奖项,代表广西实现“零”的突破。

 图为峰值传播总经理蒋林峰接受媒体采访。

  目前,该公司已与中广电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推进“华丽播项目”,旨在通过版权交易、流媒体平台运营、节目发行、IP生产、广告宣推、境外电商等模式,向东南亚宣传和推介中华优秀文化。

  蒋林峰表示,下一步,公司将加强对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升工作水平,突出工作实效,推动版权的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促进区域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宣传和推介中华优秀文化,扩大海外布局,引领更多制作精良、拥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动漫作品,深挖影视项目优选内容市场的商业潜力,让中国动漫立足国际。

  据悉,广西共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家,优势企业125家,其中峰值文化传播公司的主要作品“熊小米”系列作品译配了6种语言,发行至中东北非十五个国家、覆盖5亿人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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