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科教文体
字号:
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寻“美”之约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发表时间:2021-11-05 18:30:42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以摄影方式发现、记录和展示南宁自然之美、人文之韵、城市之品,用镜头讲好南宁故事,南宁市文明办联合南宁市摄影家协会举办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寻“美”之约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寻“美”之约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以摄影方式发现、记录和展示南宁自然之美、人文之韵、城市之品,用镜头讲好南宁故事,南宁市文明办联合南宁市摄影家协会举办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寻“美”之约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1。环境新面貌:展示城市建筑、交通设施、园林绿化、生态环保、生活设施等方面建设新成果、新面貌,反映市民安居乐业的幸福感。

  2。生活新风尚:展示文明交通、文明礼让、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诚信经营、垃圾分类、移风易俗、志愿公益等文明实践,反映市民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3。人文新风貌:展示特色街区、建筑、民风、民情、民俗等人文景观,反映南宁历史文化传承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二、征集对象

  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及市民均可参与。

  三、征集时间及展示方式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24时(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征集期间,入选作品和优秀作品将通过电子海报、媒体专版等形式在市属新闻单位的新媒体平台、南宁文明网、南宁发布及影响力强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宣传发布,并通过出版画册、举办摄影作品展等形式作进一步宣传推广。

  四、作品要求及报送方式

  1。报送作品须为原创数码作品,相机、手机拍摄不限。数字文件不小于5M。不拘作品风格和表现形式,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主题系列,组照不超过6幅。照片电子文件请按JPEG格式提供。

  2。报送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适当的后期处理,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影响真实性、准确性的像素添加、删除、移动,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影响评选的后期效果。

  3。报送作品须如实填写《摄影作品信息登记表》,提供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等,附加作品文字说明(200字以内),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讯地址等)。

  4。参评作品报送方式: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南宁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宾华华;联系电话:18977186128,投稿邮箱:nnssyjxh@163.com。

  五、作品评选方式及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设入选作品奖和优秀作品奖(不分等级),征集期间采用发布的作品视为入选作品,优秀作品从入选作品中产生,并给予稿酬及相应奖励。

  六、活动须知

  1。活动拒绝合作作品,摄影作者应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摄影作者应承担其报送作品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费用,不退稿,参赛者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有权使用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该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主办单位给予入选作品和优秀作品稿酬后,后期使用不再另付。

  3。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摄影家协会

  2021年11月4日

 

搜索链接下载:摄影作品信息登记表

http://nny.nnnews.net/a/10001/202111/5583f106b95c6a9574d04393da7e2a71.docx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