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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助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表时间:2021-01-23 17:39:1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一段时期以来,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如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各方协同合作。其中,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的有效途径。

  图为广西人大代表、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接受中新网访谈。陈冠言 摄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23日电(记者 冯抒敏)一段时期以来,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如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各方协同合作。其中,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对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各级检察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工作机制,努力为青少年提供更加优势的法治教育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月21日至25日在南宁召开,广西人大代表、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在会议间隙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一是坚持全面统筹谋划,院领导带头上法治课,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三延伸”、常态化。2018年至今,广西全区共有121名检察长、390名其他院领导、597名检察干警分别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仅2020年,全区包括院领导在内的1108名干警到学校上法治课1215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719场次。贵港市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包括院领导在内的41名干警到学校上法治课107节,开展普法宣传217场次,受教育学生十多万人次。自治区检察院与教育厅等单位联合会签《广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管理办法》,共同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现了从学生的法治教育向教师法治教育延伸、从学校法治教育向家庭法治教育延伸、从学校宣传教育向社会宣传教育延伸。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职,加强保护未成年人。法治副校长作为学校的定点“联络人”,在“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后进行实地督导,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职责,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未成年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如贵港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的一起涉黑案件中,发现辖区网吧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检察机关当即向该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获得学校、家长的一致好评,该份检察建议书也获评全区扫黑除恶精品检察建议。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多维提质,不断提高青少年普法工作成效。全区法治副校长通过走访学校等方式 深入了解、分析当前法治需求,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办案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有针对性地向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为加大对偏远山区学校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以开展“关爱明天桂检护航”一村一法治巡讲宣传月活动为抓手,针对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法治巡讲。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进村普法149次,开展座谈124次,疫情期间,制作普法课20余部,青少年法治意识极大提高。如贵港市桂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教师覃某某猥亵儿童案件,就是学生在听了该院“浔江灯塔”法治直播课后向检察机关举报,覃某某最终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梁贻勇表示,下一步,贵港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带动更多检察官走进校园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进一步提高法治宣讲水平,推动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的蓝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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