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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与个人
发表时间:2020-12-31 17:33:4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12月31日,广西桂林召开2020年桂林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桂林市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捧回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奖牌,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2020年桂林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蒋丰慧 摄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31日电(蒋丰慧)12月31日,广西桂林召开2020年桂林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桂林市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捧回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奖牌,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桂林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奖项,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最高荣誉。同时,还荣获5个全国文明村镇、6个全国文明单位、3个全国文明校园、2个全国文明家庭、1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推动创建文明工作常态长效开展,桂林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表彰大会。

  其中,对桂林市城管委等22家单位记二等功,对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70家单位记三等功,对桂林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等32家单位记功。对唐娟娟等49名人员记二等功,对高醇武等368名人员记三等功,对诸葛亚等95名人员记功。同时,评定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为先进集体,以及198名先进个人。

  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表示,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桂林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创城工作,把创城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奋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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