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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实名举报违纪问题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
发表时间:2021-06-05 11:40:28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提示:为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广西柳州市纪委监委日前出台《柳州市纪委监委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可获3万元人民币奖励。

  中新网柳州6月4日电 (周潇男)为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广西柳州市纪委监委日前出台《柳州市纪委监委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可获3万元人民币奖励。

 

  柳州市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按照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前述《办法》,对奖励依据、受理原则、处置反馈、奖励范围、保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办法》规定,举报人使用自己真实姓名、准确联系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等形式,向柳州市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后, 每件线索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价值特别重大的给予5000元至30000元奖励。

  《办法》具体规定了3种奖励举报问题范围,让群众知道“举报什么”“向谁举报”“奖励多少”。同时规定了兜底条款,对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同样给予奖励,实现了奖励实名举报范围全覆盖。

  《办法》新增对实名举报人身份保护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规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为实名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柳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是柳州市作为广西2021年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示范点而推出的重要举措之一,将助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办法》是在规范信访举报秩序、加强实名举报人保护、提高实名举报率和问题线索质量等方面所做的探索,有利于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形成检举控告人真实反映问题的积极导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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