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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立司法协同机制 守护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
发表时间:2021-06-05 20:47:10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提示:6月5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生态环境厅、广西自然资源厅在北海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建立司法协同机制,共同守护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林浩 摄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林浩 摄

  中新网北海6月5日电 (记者 林浩)6月5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生态环境厅、广西自然资源厅在北海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建立司法协同机制,共同守护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

  北部湾位于中国南海西北部,北临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西南最便捷的出海港湾。该海域被中越两国陆地与中国海南岛所环抱,总面积约12.8万平方公里。

图为种植红树林活动现场 林浩 摄
图为种植红树林活动现场 林浩 摄

  广西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黎修旦介绍,近年来,广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最大限度降低资源开发利用对北部湾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积极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海岸带、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工程,稳步修复北部湾海岸生态。

  2019年以来,广西查获非法开采运输销售使用海沙26.87万立方米,依法查处行政案件417宗、刑事案件8宗,为保护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黎修旦坦言,但从今年以来中央环保督查情况看,非法开采、粗放开采矿产资源及修复不及时等问题尤其突出,不建立协同机制,无法对违法行为形成足够有力的震慑。

图为与会人员到北部湾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林浩 摄
图为与会人员到北部湾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林浩 摄

  对此,广西高院副院长梁梅表示,广西法院将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从生态环境整体性和系统性着眼,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法庭,加大打击破坏北部湾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建立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和审判专家库,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天签署的协议约定,各方将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整合行政司法资源,形成高效制止和打击破坏北部湾海洋生态坏境犯罪的机制。加快整合北部湾沿海城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人民调解中心,以及广西海警局、海监总队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北部湾环境工作投诉处理平台。

  此外,缔约各方还将打造集生态保护联合宣传、生态修复劳务代偿等多元化功能于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更好地甄别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追溯破坏修复主体,落实修复行为,解决北部湾海洋生态问题。

  广西高院当天还举行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多起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北海市一公司在铁山港码头露天堆存精炼炉渣约30万吨,渗滤液流入周边坑塘,导致土壤和水污染。法院经审理要求,涉案公司对堆存场造成的污染进行修复,并支付50万元人民币押金,改进工艺设施,保证不产生新的污染。

  当天下午,广西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胡展章到社区,进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和环保知识讲座,随后,与会人员到北部湾海域,开展种植红树林和增殖放流活动。

  梁梅介绍,近年来,广西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2015年5月广西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广西各级法院发挥监督预防、惩治教育和救济修复功能,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51773件,结案率达96.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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