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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
发表时间:2021-08-27 08:21:49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蒋海东26日介绍,当前,广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专业化机构总量短缺与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并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广西从居家、社区、机构3个层面,对今后3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部署安排。

  中新网广西新闻8月26日电(记者杨志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蒋海东26日介绍,当前,广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专业化机构总量短缺与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并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广西从居家、社区、机构3个层面,对今后3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部署安排。

 

 
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蒋海东介绍相关情况。中新社记者杨志雄 摄

 

  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广西60岁及以上人口达836.3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69%,桂林、柳州、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地老龄化率已超过17%,尤其是桂林市已超过20%。全区80岁以上老年人口132.46万,占老年人口的15.8%。

  “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率不断加深,必将激发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蒋海东介绍,广西将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指导柳州、梧州市结合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主要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上门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

 

 
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中新社记者杨志雄 摄

 

  广西将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今年5月,广西印发《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方案》,在柳州市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改造的对象主要有三类: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低收入家庭(包括低保家庭)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据介绍,广西将扩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落实新建城镇住宅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及对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此外,通过对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建设的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打造一批老年人宜居社区。广西已创建命名21个养生养老小镇和13个老年人宜居社区。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确保到2023年,新建住宅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的覆盖率在80%以上,培育命名50个以上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

  广西将拓展优化养老机构功能,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充分发挥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建立入住综合评估制度,确定保障范围,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余床位可以向社会开放。广西将推动各市、县(市、区)按程序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调整工作,推进建立健全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3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3%以上。积极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不断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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