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社会法制
字号:
广西一派出所所长被控涉嫌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发表时间:2021-09-15 13:59:38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9月13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圣东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玉林市玉州区纪委监委、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等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被告人陈圣东的家属等50余人旁听庭审。

  中新网广西新闻9月15日电(陈柳岑) 9月13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圣东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玉林市玉州区纪委监委、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等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被告人陈圣东的家属等50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陈圣东,历任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副所长、南江派出所所长、玉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玉州分局副局长、玉林市公安局防盗反劫联网监控中心政治委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诉机关指控陈圣东涉嫌犯以下两项罪名:

  一、受贿罪

  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圣东在担任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所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玉林市玉州区辖区内处理涉赌场所以及在办理刑事案件等方面,为张某某、李某某等4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3.8万元。

  二、徇私枉法罪

  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陈圣东在担任南江派出所所长期间,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对该组织的首要分子李家初(已判刑)在南江派出所辖区内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不予查处,有案不立或立而不查。

  围绕公诉机关的上述指控,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意见,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

  合议庭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择日进行宣判。(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