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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中院第三季度发放司法救助金近75万元
- 发表时间:2021-09-28 15:37:10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28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救助的16个案件共19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75万元。
林馨 摄
中新网广西新闻9月28日电(林馨 泰婷)28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救助的16个案件共19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75万余元。
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的辅助性救助措施。司法救助制度源于国家对涉诉困难群众的关怀和保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和体现,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柳州中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中,突出司法工作特色,以人民群众得实惠、党员干部受教育、党群关系新发展、开局起步聚力量为主要目标。
柳州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小军表示,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将司法救助列入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这一任务项目清单中,以实际行动帮助涉诉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急迫困难,切实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感受到法院的司法温度。
今年上半年,柳州中院已对16件案件共24位救助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共计46万余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半年,该院还在收集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想方设法惠及更多的涉诉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