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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法检”联手执行 发出首张“预拘留通知书”促执行和解
发表时间:2021-10-11 16:39:04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广西百色市田林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对一起执行案件进行“零距离”调解。

  中新网广西新闻10月11日电(赵文朝 罗尹俞)近日,广西百色市田林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对一起执行案件进行“零距离”调解。

  2020年,申请人王某等六人与被执行人李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至田林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王某等6人63万余元,李某已支付2万余元,剩余61万余元未履行,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未按时履行。2021年7月,王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告知李某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并就该案件做履行计划,期限已过,李某无动于衷。

  经查明,该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转移财产的情形,田林法院拟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涉案标的数额较大,考虑到李某没办法一次性履行完毕,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预拘留决定通知书,载明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书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院将依法实施拘留。

  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检法两家共同研究化解措施,找准切入点,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合力。通过面对面沟通、耐心疏导,最终把争议问题和利益调整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目标上来,双方现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这是田林法院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检法两家联动执行机制,取得成效的范例。

  田林法院发出首张“预拘留通知书”,以预留空间的方式,向相关责任的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划定“红线”,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最后的警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没有回旋的余地,刚柔并济、惩教结合,既是对法律法规的有力贯彻执行,也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化运用,达到了打击违法、督促执行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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