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社会法制
字号:
广西明年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
发表时间:2021-12-02 08:03:5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1日电(杨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统筹后,全区基金统筹调度能力将得到提高,全区统一政策制度并实现风险共担,确保国家及自治区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同步实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均有明显提升。

  《暂行办法》指出,失业保险将实施 “六统一”管理,包括:(1)统一参保范围,即全区统一规定参保对象范围。(2)统一基金征缴,即全区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3)统一待遇标准,即全区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按照我区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的标准执行。(4)统一经办管理,即全区统一规范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5)统一信息系统,即建立全区失业保险数据库和统一的信息应用系统。(6)统一预(决)算编制管理,即统一规范全区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管理。

  《暂行办法》对调剂金制度进行了完善,将各市调剂金上解比例由5%提高至10%,并放宽调剂条件,由“本市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方可申请调剂”放宽至“本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撑月数低于6个月”即可申请。

  《暂行办法》明确,将建立责任分担机制。一是自治区使用调剂金对各市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进行补助,调剂金总额调剂使用完毕后,各市仍存在基金缺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自行解决。部分市出现较大规模集中性失业问题或实施政策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的,可从各市基金结余划转一定数额补充调剂金用于支持基金支撑较弱地区开展工作。二是未按规定上解调剂金的市出现基金缺口时,由同级人民政府自行解决。三是各市完成上年度基金预算收入低于95%的部分,由自治区在应拨付该市的调剂金中扣减(当年未申请调剂金的在以后年度申请时抵扣),所产生的缺口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四是各市擅自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全额承担。

  近年来,围绕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广西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在提高线下服务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完善网上办理流程,使失业人员、参保企业等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享受待遇。目前,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和办理关系转移接续已实现“跨省通办”,只需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即可办理。同时,广西区内失业保险各项业务也可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等多渠道实现“异地办理”。在服务企业方面,广西人社部门推行“政找企”服务方式转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系统参保信息自动比对,筛选符合条件企业,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企业“不出户、免登录、零操作”即可收到返还资金,全流程由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排除了人为干扰因素,实现经办流程的安全和高效。(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