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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处理60起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案件
发表时间:2022-01-09 01:27:19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截至目前,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6621家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案件73件,已处理案件60件,罚没金额合计39.7万元。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9日电(马宗莲)为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从2021年6月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在全区开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6621家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案件73件,已处理案件60件,罚没金额合计39.7万元。

  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先证后照”政策,在登记注册中严格审查审批机关的批准许可,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对取得办学许可后未依法进行主体登记开展校外培训的行为进行查处。全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案件22件,已处理案件22件。

  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违法行为。全区发现涉嫌价格欺诈案件12件,已处理案件9件,罚款金额5.85万元。

  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柳州某校外培训机构宣传其是全市规模最大、硬件设施最先进的教育培训机构,拥有200余名教学研发人员,其中50%以上毕业于北大清华,60%以上为研究生学历,100%毕业于985、211高校,但不能提供资料证明相关宣称内容的真实性,被依法查处。全区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36件,已处理28件,罚款金额32.5万元。

  对没有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未明确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未涵盖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未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详细规定的行为,以及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区发现涉嫌违反合同法律法规案件3件,已处理案件1件,罚款金额0.3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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