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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1+3”严打自然资源违法犯罪
发表时间:2022-02-17 17:28:30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一系列文件,建立同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动、协同配合机制,打通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最后一公里”,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中新网广西新闻2月17日电(黄尚宁 王万能)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一系列文件,建立同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动、协同配合机制,打通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最后一公里”,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针对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致使违法犯罪得不到应有惩罚而日益猖獗等问题,近日,柳州局出台了《柳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工作制度》《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系配合机制》等文件,主动搭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沟通联动、协同配合的桥梁,打通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最后一公里”。

  作为牵头单位,该局定期与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召开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处情况,研究违法犯罪形势,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措施。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各方相互协助和支持,攥紧“1+3”的硬拳头,通过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刑事查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手段,提高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的成本,形成了齐抓共管、惩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针对柳南区流山镇一宗涉嫌破坏耕地和非法采矿的刑事犯罪案件,柳州市成立了“1+3”联合调查组,由公安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采矿罪进行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则根据案件查处情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和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加快调查处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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