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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推动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发表时间:2022-02-19 16:32:48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为提高办案效率,有效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助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和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两家接受指定管辖的司法机关,充分履行好相关职责,经过认真讨论,决定发起倡议,建立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漓江管理委员会组成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中新网广西新闻2月19日电(余慧晶)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19日介绍,为提高办案效率,有效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助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2021年1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文,将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相关刑事案件,指定给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和七星区人民检察院集中管辖。两家接受指定管辖的司法机关为了充分履行好相关职责,经过认真讨论,决定发起倡议,建立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漓江管理委员会组成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这一倡议立即得到了有关单位的支持,并受到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两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高度重视。2021年5月13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西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广西环境资源厅相关领导来到桂林,为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揭牌,标志着以司法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漓江生态环境联动保障服务机制正式启动,而专业法庭成为这一机制的中心舞台。

  稳步推进涉漓江司法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设置在七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下,目的是借助该庭丰富的司法改革项目承办经验,和强大的专业人才力量,为法庭的建设和业务开展铺平道路。法庭成立后,立即确立了以司法联动保障机制为依托的协调联动审判模式,由一名在刑事和民事审判上都具有优势特长的年轻法官,和数名业务精湛、政治素养高、综合能力强的青年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以四名成员为固定班底的专职审判团队,并采取院党组直管、审判委员会实时指导的双线联保模式,为法庭和审判团队提供领导、组织、协调和专业保障支持。

  漓江生态法庭细致研究了历年涉漓江相关案件的特点和处置流程,发现案件发生持续时间长、跨区域范围大、线索移送不及时、部门协调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是造成涉江违法犯罪案件不能及时发现、及时追诉,以及审理效率低、审判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法庭积极发挥司法协作机制的作用,在市中级法院指导下,与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风景名胜区分局,集中管辖指定公诉机关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制定了线索多向移送、证据集中评议、重大案情通报、重大信息公布、重点案件联席会议等协调联动制度,大幅度简化了线索、材料传递程序,改善了案件信息的沟通情况,达到了有效缩短分散案件、分散线索合并整理时间,和小微案件预防排查、重大疑难案件高效处置的目标。

  法庭成立以来,已办理了相关刑事案件30余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已审结案件的一审服判率、罚金认缴率、生态修复费用到位率均达到100%

  积极探索审、学、研一体化法庭建设思路

  作为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的法院服务站点,漓江生态法庭既是涉江司法案件处置的最后环节,也是依法护江和科学护江工作的前沿阵地,为了让审判工作给漓江生态环境和流域经济活动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实践经验和更多理论支撑,法庭还主动承担起了大量司法创新举措研究,和相关机制、法律制度的设计、完善工作。

  法庭利用联席会议和疑难重大案集中评议制度,抓紧完善一批涉漓江司法案件审判、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庭根据多年来涉江相关案件审判、执行中遇到的盲点和难点,多次召集或提议联席会议和集中评议,与其它司法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共同整理研究出了漓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指引,并适当扩大了生态修复专家库的范围,明确了生态补偿费用的支付标准。涉江案件的协同办理、信息共享等机制,已进入细节讨论或落地实施阶段。

  上述工作促进了涉江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优化,让侦、诉、审流程进一步提速提质,为小微案件快侦快审快执,避免危害后果扩大,和疑难重大案件高效合理审判,创造法律社会效果兼优的审判结果,都提供了关键保障。

  大力推动司法实践成果多效转化

  漓江生态及整体环境具有不可复制性、不可替代性,因此,借助严格的司法举措营造全社会依法沪江的浓郁氛围,利用司法实践的成果给构建科学、系统的全流域综合治理保障体系提供基础性支撑,也成了漓江生态法庭在日常工作中常常思考的问题。

  一方面,法庭着力开展综合性普法教育手段创新,突破性地采用了“一案两宣”审教结合普法模式、与多部门机构联合普法模式、融媒体集合宣传普法模式,等常规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普法教育举措。至今已成功举办了案发地巡回审判加典型案件融合报道,采用审教结合模式进行审判宣传的“漓江郡府社区巡回审判”和“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巡回审判”;组织参与了首次漓江司法开放日和首期“江边普法”联合普法行动;制作、发表了相关普法专题文章、电视电台新闻数十篇、条。普法宣传活动影响群众数百万人次。

  另一方面,则是从长期、科学的实地调研出发,沿着打基础、兴举措、稳落实这条道路久久为功,采取提供理论数据支持,或直接参与的方式,在各项漓江综合治理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发挥作用。在法庭推动下,乌桕滩环境保护司法监测站项目被正式列入议题,对流域的综合治理方式从偏重行政手段,迈入到以制度性治理保护为前提,兼有科学监测、执法监护、司法惩戒多重内容的高度法治化轨道。

  展司法之所长助漓江现代化综合治理体系早日建成

  在最近一次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协调会议上,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蒋太仁表示,保护漓江不是干一天两天,而是要干一辈子的大事,一定要让司法在这件大事上有所为,有所作为。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唐修璇也提出,要综合运用司法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政治手段和纪检监察手段,提高对涉漓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借鉴司法执行手段中的“黑名单”制度,形成不敢犯、不能犯的法律威慑效果,让依法保护、开发漓江成为全民共识。

  根据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负责人的介绍,法庭接下来的重点工作,除了继续完成好“5·25”漓江非法采矿案等重大案件的审判和宣传以外,还要继续与司法联动机制内的成员们一起,就建立漓江生态景观损害修复评估制度、设立漓江生态修复基地、设置生态修复资金来源制度、规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标准、增加以工代偿教育处罚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在司法实践理论和法律框架下,开展更加广泛的研究和更加深入的讨论,同时加快涉漓江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的探索实行,为早日实现漓江全流域现代化综合治理体系的建成目标,作出既是应有,也是必能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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