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社会法制
字号:
追记桂北山区“检察官妈妈”:扎根基层13年
发表时间:2022-05-04 21:08:32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她扎根桂北贫困山区基层检察工作13年,参与办理的500余件各类案件零差错;她在办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帮助受伤的孩子重燃生活希望,被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她为维护公平正义奋战到生命最后一刻,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她是广西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曹艳群。

  中新网广西新闻5月4日电(赵琳露 邓铁军)她扎根桂北贫困山区基层检察工作13年,参与办理的500余件各类案件零差错;她在办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帮助受伤的孩子重燃生活希望,被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她为维护公平正义奋战到生命最后一刻,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她是广西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曹艳群。

  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21年12月15日,曹艳群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年仅36岁。其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央、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桂林市委分别追授其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青年五四奖章”“桂林市优秀共产党员”。

  曹艳群把人生理想倾注于家乡的法治事业。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家人曾劝曹艳群学习中文或者师范类专业,但曹艳群坚持学习法律,她曾说:“我是从瑶乡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当地很多老百姓因不懂法吃亏,学好法律,就可以更好的为大家服务,为家乡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2008年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曹艳群毅然放弃读研究生深造的机会,选择回到当时仍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家乡,成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

  从事检察工作13年,曹艳群兢兢业业,即使身怀六甲,也与同事们一起熬夜突审案件,工作需要时还驱车前往偏远地区收集证据直至深夜;她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经常深入少数民族村寨用汉瑶双语开展法制宣传;她主动承担资源县最偏远地区最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她生前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被评为“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所办理的多个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

  勇挑重担、苦干实干、啃硬骨头……在同事们眼中,曹艳群就是这样一个主动担当作为的检察官。资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泽汉回忆说,2021年夏天,曹艳群刚休完产假,就主动承办一起历时30余年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先后驱车2000多公里前往湖南、广东等地调查取证,制作8本卷宗近600页的证据材料,书写70多页的审查报告,她全程亲力亲为。“我们都担心她吃不消,但她硬是顶住了。如果有人问‘拼命三娘’‘女超人’长啥样,那一定是她的样子。”同事说。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曹艳群也是一位母亲,她主动扛起院里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办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被害人面临的困境,她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被害人办理转学、减免学费、社会救助,帮助受伤的孩子重燃生活希望,被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

  离世前两个星期,曹艳群坚持带病工作,夜以继日办理系列案件,直至生命最后一刻还在为次日下乡要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做准备。

  今年清明节前,曹艳群的丈夫、资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蒋涛写下一封“寄往天堂的信”:“你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献给了你热爱的检察事业和你深爱的家,唯独忘记了你自己。”“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地抚养我们的孩子,等他们长大了,把你的故事讲给他们听,将来让他们和你一样,成为勇于担当,乐观豁达,内心充满爱的人。”(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