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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男子走私越南斗鸡获刑 拉运车辆被判决没收
发表时间:2022-06-29 11:15:08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6月24日,广西百色市那坡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案件,四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29日电(李晓燕)6月24日,广西百色市那坡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案件,四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0月某日晚,农某敏、苏某俊、苏某洪、隆某益合谋分工从越南拉运131只斗鸡到靖西市三合乡交付,途经广西那坡县百合乡音洞屯往那化村公路上被那坡县公安局查获。该批131只越南斗鸡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经鉴定:131只成年斗鸡总价值达65500元人民币。此外,2021年10月2日,被告人农某敏、苏某俊、隆某益在那坡县平孟镇那珍村拉运40只越南斗鸡到那坡县进行交易获得相应运费。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走私境外动物,价值达65500元,其四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农某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隆某益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苏某俊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苏某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此外,苏某洪被扣押的栅栏式小货车1辆,依法没收处置;责令被告人农某敏、苏某俊、隆某益退出相应违法所得赃款,没收上缴国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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