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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发表时间:2022-07-01 18:22:34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7月1日,《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宣布《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

《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欧惠兰 摄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1日电(欧惠兰)7月1日,《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宣布《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包括总则、养犬区域和犬只免疫、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经营、诊疗和救助、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三十五个条文。内容从具体事、细微处入手,以管理约束为主线,引导养犬人自觉自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随着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犬数量不断增多,桂林市养犬管理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据桂林市卫生防疫站报告,2018年以来,全市五城区有49188人注射了狂犬疫苗,全市范围发生狂犬病20例,死亡20例。

  《条例》的制定实施,在制度设计上,综合平衡公民养犬的权利和非养犬人不受干扰的权利,着眼于《条例》的可操作性和管理的实效性,使其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条例》的实施也标志着桂林市养犬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对于帮助市民形成文明养犬习惯,化解养犬矛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为桂林市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桂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朱建华表示,《条例》颁布后,桂林市公安局将依照《条例》履行好公安部门职责,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会同属地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养犬法规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及时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切实提高广大市民遵守养犬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同时将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执法衔接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溜犬重点场所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涉犬投诉高发的重点区域巡查,及时劝导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对放任、驱使犬只故意恐吓、伤害他人以及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的,将依照《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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