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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起广西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发表时间:2023-01-06 14:13:18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2023年起,广西将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5日电(记者 黄艳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2023年起,广西将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黄艳梅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赖永东在会上介绍,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是解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足和保障不公平问题的重大制度改革。广西于2021年12月30日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部署,将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2022年全区均已建立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区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享受待遇人次707.19万人次,涉及门诊医疗费用23.02亿元,其中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4.60亿元,统筹基金支付7.66亿元,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过50%,实现职工门诊统筹保障的从无到有,改革红利释放效应初步显现。

  另外,自2022年6月1日起,全区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实现病种范围、起付标准、待遇水平、认定标准、管理服务、基金监管等“六统一”,制度规范性有效提高,病种数量由原来的29种扩大到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进一步“提标扩围”。在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制度基础上,还建立了特殊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制度,将以往需住院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特殊药品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无需住院即可享受统筹支付,年度支付限额最高可达8万元,非必要住院的减少提升了医院病床周转效率,减少医保基金浪费,同时大大减轻参保人员门诊用药负担,实现了“医保患”三方共赢。

  赖永东称,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以来的一项重大改革,改革牵涉点多面广、难度大。为保障待遇公平性,广西按照提高待遇、扩大受益、加强共济、权益置换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改革部署,补齐职工医保门诊费用保障的制度短板。

  据介绍,广西自2023年起,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当年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023年及以后,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原则上按2022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2022年,各统筹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过渡期政策。2023年1月1日起,全区不区分人群统一执行2.5%的划入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具体划入额度,今后不再随养老金调整而调整。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3年1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每人每月120元。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改革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用于保障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在没有新增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的现有的条件下,实施制度转轨,提升制度效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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