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时政外事
字号:
广西南宁立法护航横州市茉莉花产业发展
发表时间:2021-12-24 10:35:20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12月23日,广西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横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24日电(蒙斯琪)12月23日,广西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横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蒙斯琪 摄

  横州市是中国茉莉之乡、世界茉莉花和茉莉花茶生产中心。横州市茉莉花产量占全国的80%以上,2021年横州市茉莉花种植面积约12.5万亩,年产茉莉鲜花达10.2万吨,有130多家花茶企业,年产茉莉花茶8万吨,全年全市茉莉花(茶)产业综合年产值达143.8亿元。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范卫东指出,多年来,横州市在茉莉花保护发展方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了茉莉花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茉莉花种植的规模化、标准化,文化传承和品牌保护等方面的保护。

  据了解,《条例》分为七章,46条,规范了横州市辖区内茉莉花的保护管理、产业发展等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

  在种植基地保护方面,《条例》第二章重点对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建设和保护作了规定,通过划定基地及保护区,强调标准种植和规模种植,确保茉莉花的规模和品质;通过给予扶持政策,推动茉莉花种植高品质发展;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和限制不利于种植的行为,保证茉莉花种植的良好环境。

  在品牌保护力度方面,2006年、2013年“横县茉莉花”“横县茉莉花茶”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针对当前存在的缺乏对“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行之有效的保护管理制度,地理标志使用不严谨、不规范等现象,《条例》设立专章,加强和规范地理标志等品牌保护。

  在文化保护传承方面,《条例》第五章规定,开展茉莉花农耕文化、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和有关民俗实物的征集、保护、研究,开展保护名录建立等基础工作,加强茉莉花传统工艺的保护,挖掘茉莉花文化,并依托“横县茉莉花”的影响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在扶持产业发展方面,为强化创新驱动,《条例》明确鼓励支持建设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针对茉莉花种植品种单一、老化、退化现象,提出加强对优、特、珍、稀茉莉花种质资源的保护,建立茉莉花良种繁育基地;推动“互联网+茉莉”,运用大数据对茉莉花种植和茉莉花制品加工、交易、检验、检测信息数据进行数据化管理、分析,从多种渠道,扶持和推动茉莉花产业发展。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传承和弘扬茉莉花文化,促进茉莉花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扩大“横县茉莉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