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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多项措施 广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发表时间:2022-04-13 17:37:13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广西将强化多项措施,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13日电(记者 黄艳梅)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广西将强化多项措施,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4月13日,广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记者黄艳梅 摄

 

  4月13日,广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姚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吴华章在会上介绍相关情况。

  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广西于2022年1月20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姚方在会上介绍相关情况。记者黄艳梅 摄

 

  姚方称,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广西医保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八统一”,消除了各统筹地区间待遇差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统筹发展,实施精细化管理。三年来,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57亿元,医疗救助制度惠及困难群众1858.46万人次。脱贫攻坚期间,医保制度综合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00余亿元,医保制度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医保制度托底功能与群众就医需求之间不平衡的问题逐步显现。为此,国家指导意见印发后,我们结合国家要求和广西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基础上,起草了该《通知》,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通知》是“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是强化医保制度互助共济和托底保障功能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扎实促进共同富裕,有利于补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制度短板,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据介绍,《通知》分为6大部分,包括17条政策措施,可以归纳为:聚焦一个总体目标、明确五项重点举措、强化四个配套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吴华章在会上介绍相关情况。记者黄艳梅 摄

 

  聚焦一个总体目标,即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明确五项重点举措,一是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范围。明确医疗救助制度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城乡困难群众,具体将: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厘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实施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10%、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支付政策。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全额或60%的参保资助。明晰保障边界责任,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做好制度功能衔接。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坚持救助基本,规范救助费用范围,救助费用主要覆盖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长期治疗费用。合理确定基本救助水平,一类人员合规医疗费用最高救助比例可达100%。四是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做好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监测人群纳入救助范围。对规范转诊且在自治区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倾斜救助。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加强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部门协同,确保帮扶政策应享尽享。五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建立慈善参与激励机制,落实相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发挥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的保障合力。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更好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保障需求。

  强化四个配套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统筹协同,建立健全医保、民政、财政、卫健等多部门协同机制;三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推进服务下沉。

  姚方称,《通知》着眼于统一规范制度,健全相应保障机制,相比现行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医疗救助保障链条更完整。《通知》对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三重保障制度衔接综合减负、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提升、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和强化综合帮扶措施等5个方面作出了系统安排,强化了医疗保障体系梯次减负的统筹衔接,更好发挥保障合力。二是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更全面。在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性效能基础上,突出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方面,发展壮大慈善救助。建立慈善参与激励机制,落实相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另一方面,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探索实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补齐保障短板。三是医疗救助保障边界更加清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助费用保障范围,坚持保基本,妥善解决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的基本医疗需求。

  据吴华章介绍,为确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及时精准拨付,广西医保部门不断强化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升级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在医疗救助服务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包括加快推进一体化经办,加快推进“一站式”直接结算,优化救助申请审核程序,提高综合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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