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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共促消费公平
发表时间:2022-07-27 09:51:07来源:南宁日报

摘要提示: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中旬起至9月15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7月26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中旬起至9月15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对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以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反映评价较低的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消费欺诈、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强化消费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美容美发消费领域乱象,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权益,房地产领域、教育培训广告,预付式消费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快递企业侵害个人信息安全行为、互联网“大数据杀熟”行为;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行业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过度索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手机APP下载安装过度索权、点餐必须扫码注册等行为;经营者未经同意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营销短信轰炸的行为;倒卖个人信息行为。

  针对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权益,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整治非法宣传食品、保健品以及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等产品的行为,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开学福袋”“盲盒抽奖”的行为,以盲盒诱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行为。在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结合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消费宣传引导,发动各类经营主体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邕有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宣传,在人员密集或来往群众较多的公共场所、社区、小区的宣传栏,设置消费提醒、发布消费提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本报讯(记者杨玲 通讯员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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