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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发表时间:2023-03-28 14:01:02来源:广西日报

摘要提示:3月27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黄紫红 摄

黄紫红 摄

  3月27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春明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晓钦、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今后工作中抓好落实,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侨务办公室主任林怀勇作的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陈亮作的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胡帆作的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范世祥作的关于该草案的审查报告;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道军作的关于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凯广、吴云分别作的关于上述两个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金文作的关于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梧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贵港市古码头保护利用条例、贺州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来宾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的书面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远贵、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雷震分别作的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副主席眭国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立法服务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廖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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