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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钦州二市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23-11-29 10:03:3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多次研究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专门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项目分类指导组,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指导、模拟验收、省级初评等各项工作,有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深入开展。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29日电(姜正利)11月28日,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广西南宁市、钦州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第三批、广西首次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多次研究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专门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项目分类指导组,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指导、模拟验收、省级初评等各项工作,有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深入开展。

  南宁市、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分别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2023年南宁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8.86%,比创建前提高28.06%;钦州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8.27%,比创建前提高17.07%,最终分别通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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