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广西各地
字号:
广西罗城“三化”推动“河长制” 用心守护“河长清”
发表时间:2023-12-08 16:38:03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年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河长制“实名化”“责任化”“长效化”工作体系,抓铁有痕,久久为功,变“河长制”为“河长治”“河长清”,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向纵深发展,守护好仫佬山乡的绿水蓝天。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8日电( 蒙增师 廖晓)近年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河长制“实名化”“责任化”“长效化”工作体系,抓铁有痕,久久为功,变“河长制”为“河长治”“河长清”,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向纵深发展,守护好仫佬山乡的绿水蓝天。

  截至目前,罗城县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Ⅲ类)达标率均达到100%,截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荣获“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称号。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河长制“实名化”。该县实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湖长的“双河湖长制”,分级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形成由县级领导带头担任河长,相关部门捆绑,乡镇(街道)村全面落实的治水责任体系。全县分级分段设立河长232名,更新设立河长公示牌290块,实现全县256条河流、34座水库“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构建分级“河长+警长”组织体系,在原有河长的基础上,由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县、乡河湖警长,形成“两长”联手、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处置高效、共护河湖的铁腕护水新机制,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健全“河长+检察长”组织体系,完善日常巡查报告、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江河湖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联合督促、信息共享等制度,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强化联合监管,为保护区域水生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构建联防共管体系,推进河长制“责任化”。该县建立源头管控、系统治理、联合行动、综合保障、监督反馈等工作制度,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日常管护机制,建立村级河湖管护员和巡河队伍网格体系,壮大一线管护队伍,增强基层管护力量。强化对重点河道、排洪沟道、湿地湖泊等重点水域日常监督,严格执行“查、认、改、罚”工作程序,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滚动销号管理,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实现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整治销号90件,“三无”船舶整治119艘,拆除非法网箱养殖9655平方米。与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柳城县建立柳江干流融江跨界联合执法工作模式,实行三县轮流值班制,负责每日巡查跨市交界处河段水事情况、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等,有效保障河道防洪、供水、通航、生态等安全。

  建立日常管护机制,推进河长制“长效化”。该县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体系监管江河湖库“四乱”行为,在融江非法采砂频发的重点河段、县级河流“四乱”频发水域安装“天眼”监控硬件设备7处,并接入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江河湖库“四乱”频发河段进行重点监控,提升监管效能。聘请专业团队科学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有针对性地对河湖实施综合治理。按照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原则,找准每条河流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对策,对境内主要河湖库编制一河(湖、库)一策方案,并逐项建档,全 部入账。编制完成一河(湖、库)一策方案17个,更新一河(湖、库)一档256条。建立“县级河长带头巡、乡级河长全面巡、村级河长重点巡”的常态化巡河制度,严格考核问效,切实压实河长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同时,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