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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象州县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发表时间:2024-01-10 16:36:39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大乐派出所值班室来了位热心民众,称其在野外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怪鸟”,现将它送到派出所进行救助。
陈柯成 韦莹 摄影报道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10日电(陈柯成 韦莹)“警察同志,我在野外发现了一只像猫头鹰的“怪鸟”,疑似受伤了无法飞行,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近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大乐派出所值班室来了位热心民众,称其在野外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怪鸟”,现将它送到派出所进行救助。
这只“怪鸟”自带“比心”特效的脸盘酷似猴面,一双深圆大眼下方有着尖锐的嘴喙,疑似腿部有伤导致无法飞行。大乐派出所民警遂找来纸箱小心翼翼地将其安置好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象州县森林公安局,由象州县森林公安局移交至象州县林业局。
经象州县林业局相关部门人员辨认,这只疑似猫头鹰的“怪鸟”为“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属珍稀野禽草鸮属,因其脸与猴子的脸很相像,鹰身鹰爪,故俗名“猴面鹰”。经初步检查发现这只猴面鹰右脚脚趾受伤,但伤势不算严重,经救助后,伤情好转,体力恢复,可以正常飞行。1月8日下午,象州县林业局将其带至安全地进行放飞,猴面鹰回到了大自然怀抱。
据了解,近年来,象州县林业局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不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