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社会法制
字号:
广西开展2023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发表时间:2023-05-05 17:01:4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5日介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广西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汽车前排驾乘人员及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

  中新网广西新闻5月5日电(唐志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5日介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广西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汽车前排驾乘人员及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

  据统计,今年以来,广西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死亡事故中,头盔佩戴率低为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在这些事故中,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死亡人员的头盔佩戴率不足50%。

柳州交警在执勤。李宗亮 摄

柳州交警在执勤。李宗亮 摄

  在此次整治行动期间,广西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深入梳理本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有的放矢,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紧盯辖区内学校、单位、小区、厂区等为重点区域,在上下班和节假日时段,加大力度查处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强化对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景区周边道路等大中型客车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的管控,实行“一带四查”,即:在检查乘车人是否使用安全带的同时,检查安全带设施是否完好、提示贴是否粘贴;如有乘车人未使用安全带的,将延伸检查驾驶人等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带使用提示检查。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指导旅游客运企业、包车客运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维护,定期检查包括车内安全带在内的应急装置、安全设施,确保安全带配备齐全有效。对安全带残缺不全、装置损坏、座套遮挡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在安全带恢复正常使用功能前不得安排运输任务;客车安全带无法正常有效使用的,不得通过安全技术检验。

柳州交警在执勤。李宗亮 摄

柳州交警在执勤。李宗亮 摄

  整治期间,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加强事故线索倒查,凡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汽车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调查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和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安全带使用不规范的,依法倒查相关环节管理责任。

  据悉,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已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头盔标准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头盔破损、未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的,将深入调查头盔购买时间、购买渠道等信息,发现违规生产销售线索的,将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加强行业监管,依法追究责任。(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