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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亮点频现
发表时间:2023-11-29 15:37:13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检查发现,条例施行一年来,广西切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履行保护职责、修复修缮展示红色资源、落实经费和人员,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亮点频现。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29日电(周游)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广西是全国最早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法规的省区之一,条例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牵头制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宣传和全面有效实施,今年8—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通过深入桂林、梧州等5个设区的市检查,深入23处纪念馆、博物馆、陈列馆、革命遗址等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实地检查,面向全区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含文物部门)等地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逐条对照条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条例施行一年来,广西切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履行保护职责、修复修缮展示红色资源、落实经费和人员,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亮点频现。

  有关部门对广西第一、二批革命文物名录进行初步分类统计;初步完成红色标语、抗战摩崖石刻等专项调查工作。目前广西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80余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500余件;馆藏红色革命历史档案为107卷文书档案、668张照片档案;全区现有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431条,抗战摩崖石刻60方。

  广西部分档案馆、纪念馆征集一批红色资源。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通过民间征集等方式,累计收集湘江战役革命文物达1143件。

  2023年广西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中央和自治区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共3800万元,用于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支持急需建设修缮的烈士纪念设施项目52个,覆盖陵园外烈士墓431处、其他烈士纪念设施55处;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200多万元,用于实施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完善红色资源保护管理运用机制体制,深入开展红色资源普查,不断夯实红色资源保护基础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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