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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灵川大圩法庭打造绿色司法屏障守护漓江生态美
发表时间:2023-11-30 14:42:1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灵川县人民法院大圩法庭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司法创新+司法治理+司法惠民”绿色司法屏障,加强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30日电(何诗雅 林浩) 近年来,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2022年至2023年,审结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42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判处罚金1097500元,支付生态修复费1295175.28元。

  一个个辉煌成就的背后离不开 “领路人”;一幅幅绿水青山“美丽面卷”的背后离不开 “执笔人”。绘就生态文明建设“斑斓画卷”,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大圩法庭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司法创新+司法治理+司法惠民”绿色司法屏障,加强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图为漓江边庭审现场。何诗雅 摄

图为漓江边庭审现场。何诗雅 摄

  寓教于审,寓教于治——漓江边的庭审

  近日,灵川县人民法院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在大圩古镇漓江岸边公开审理被告人莫某某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法庭结合案件性质、情节,以及莫某某的认罪态度等,当庭判处被告人莫某某罚金三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电鱼设备一套,予以没收。庭审结束后,灵川法院与受邀的人大政协代表等旁听人员共同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公开庭审将‘法治课堂’搬到漓江边,寓教于审,寓教于治,也希望帮助广大群众提升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補捞、主动保护生态环境,切勿让‘渔网’碰触‘法网’。”漓江生态流域保护巡回法庭法官朱林萍在庭审结束后表示。

  旁听大圩社区居民李勇说:“我从小在漓江边长大,漓江是我们广西的名片。我觉得今天开庭的这个形式很好,现在我们越来越多的村民都知道非法捕捞的后果,还有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也会带动身边人一起自觉遵纪守法,让漓江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大圩法庭负责人李华也表示,在法庭的努力下,打造了司法 “创新+治理+惠民”绿色司法屏障,为服务漓江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源头治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想让让人民群众真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图为增殖流放活动现场。何诗雅 摄

图为增殖流放活动现场。何诗雅 摄

  保护落细落实——联合巡回与设立司法保护基地

  过去的青狮潭,网箱养鱼面积达30万平方米,周边数百家养猪场,空气中漂浮着令人难忍的气味。2018年,灵川县出台《青狮潭水库生态渔业发展分区域养殖实施方案》并投入千万元财政组建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渔业生态养殖,设立青狮潭水库自治区重要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同时利用各村大喇叭展开法治宣传活动,在水库沿岸设立显眼的警示牌,告知库区沿岸居民,未持有捕捞证切勿非法捕捞。以司法保护水域成立为契机,在灵川县公平乡四队揭牌成立桂林市饮用水源司法保护水域,充分延伸司法触角,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力量,共同守护桂林市饮用水第二水源。

  “现在的青狮潭水库形成‘以库养鱼、以鱼增收、以鱼净水’的良性循环模式,我们的水质长年保持在Ⅱ类水以上,一级保护区达到了I类水标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政府与法院经常来我们这里宣传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知识,老百姓现在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村民违法捕捞的情况也越来越少,用好“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发家致富。”灵川县公平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涂文富说。

图为青石潭警示牌。

图为青石潭警示牌。何诗雅 摄

  灵川县潭下镇老街村委山口村副村长蒋毅强告诉记者,他们每天24小时不定期开展巡逻,村民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好,非法捕捞的现象也变少了。“清石潭水库的鱼还进行了有机认证,等到收货的时候,沿线的村民都可以获得一定的分红。生态环境好了,村民的收入也逐渐增长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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