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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营造法治规范化营商环境
发表时间:2023-12-14 17:36:19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法院将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14日电(林浩 邹培江)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敏介绍,2023年1月至11月30日,广西法院一审审结黑恶案件95件509人,结案率为91.35%,二审审结47件391人,结案率90.38%,其中一审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1个百分点。

  广西高院当天在南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陈敏在会上作上述介绍。陈敏说,广西法院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林浩 摄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林浩 摄

  广西各级法院不断完善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恶大要案的制度机制,各级法院扫黑办机构建设持续加强,切实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广西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增强程序公正意识,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不拔高充数,也不降格放纵”。

  今年以来,柳州法院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刘峻松等人涉黑案、南宁法院审结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王颂等人涉黑案等,这些案件都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套路贷”犯罪,以“无抵押、放款快”为诱饵,诱惑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然后故意虚增、恶意垒高债务,组织刑满释放人员使用暴力、胁迫或“软暴力”手段讨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法院依法对刘峻松、王颂等黑恶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到一年不等的刑罚,严厉打击了金融放贷领域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为营造法治化、规范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同时,广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结合,依法严惩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黑恶势力犯罪。今年10月,贺州中院一审审结钟德庆等人涉黑案,对组织、强迫卖淫,强奸幼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钟德庆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广西法院切实提升黑财执行效率,确保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涉案财物全部依法执行到位。2023年1月1日至11月31日,广西法院依法处置、执行财产刑判项价值3.9亿元。其中梧州依法处置黎健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隐性黑财”高达800万元。

  广西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信息网络、自然资源等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教育文旅、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三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审结涉三大重点行业领域大要案12件,审结一批黑恶势力实施的“套路贷”犯罪,极大净化了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领域环境。

  广西法院紧盯黑恶犯罪向网上蔓延的趋势,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在对利用“裸聊”敲诈、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犯罪实施严厉打击的同时,还向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司法建议,要求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做好防骗预警和及时止付可疑转账工作。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陈敏表示,下一步,广西法院将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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