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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发表时间:2024-01-03 15:08:0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通过领导包案、简易公开听证、上门释法等多元化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3日电(梁东海 黄小丽)近日,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通过领导包案、简易公开听证、上门释法等多元化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2年10月2日晚,被告人韦某某驾驶轿车与相向而行二轮电动车的被害人陆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陆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韦某某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在现场等候处理。经鉴定,陆某某系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韦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陆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案发后韦某某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共计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763608.8元。

  2023年6月,武鸣区法院认定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被害人陆某某家属不服法院判决,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充分为由,向武鸣区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图为在听证会上被告人韦某某向被害人家属道歉。黄小丽 摄

  该案为首次信访案,为有效防止矛盾积聚、上行,首次刑事申诉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仁包案办理。包案领导非常重视该案,多次耐心听取申诉人诉求和意见。经充分审查,包案领导认为原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机关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同时,包案领导与控申办案组成员共同研判案情,研究释法说理及息诉方案,严格落实六包原则推动检察办案与矛盾化解双向赋能。

  为回应申诉人的疑问,武鸣区检察院于2023年9月19日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行简易公开听证,特从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中抽选两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

  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本案基本情况,申诉方代理人发表了申诉理由和依据。申诉方认为自案发后被告人韦某某未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进行道歉、安慰,因此被害人家属认为韦某某认罪态度不好,不适用认罪认罚从轻处罚。主持人结合原审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认为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韦某某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认罪认罚,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63608.8元,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两名听证员和原公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围绕定罪量刑发表了专业、客观的意见,一致认为原审裁判并无不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并对申诉方代理人进行了劝慰。听证过程中,申诉方提出要求原被告人当面道歉的诉求,大家认为该诉求是合情合理的,经主持人对原被告人释明后,原被告人韦某某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诚恳地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并取得了申诉方代理人的谅解,申诉方代理人表示不再就该案继续上访。

图为检察院干警对申诉人及家属进行心理辅导。黄小丽 摄

  会后,包案领导带领检察干警上门向申诉人送达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并再次向申诉人释法说理,解“法结”。该院还对申诉人开展心理疏导介入工作,由取得心理咨询资质检察干警对申诉人及家属进行心理辅导,通过倾听心声、关心慰问、安抚情绪、鼓励生活等从情理法疏解心结,引导其尽快走出生活阴影,重新恢复到正常生活当中。申诉人打开了“心结”,接受原被告人的道歉和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再次表示不再就该案进行上访或申诉,息诉息访,圆满化解了一起潜在的涉诉信访“矛盾源”。

  武鸣区检察院将持续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上门释法”多元化方式,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以领导带头、释法说理、人文关怀三方面,将“情、理、法”有机融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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