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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粤桂黔滇携手保障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发表时间:2023-10-31 15:38:13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积极探索建立跨省域、跨流域联合执法机制,与云南、贵州、湖南、广东共同签署了《湘粤桂黔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合作,为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格局,保障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罗先彬 摄

  中新网广西新闻10月31日电(罗先彬 蒋雪林)广西地处珠江流域上游,也是湘江发源地,肩负着“一江清水送下游”的重任。今年以来,广西积极探索建立跨省域、跨流域联合执法机制,与云南、贵州、湖南、广东共同签署了《湘粤桂黔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合作,为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格局,保障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姚西平30日通过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据介绍,广西与周边四省主要在三方面展开合作:

  推动联防共治。按照“措施一体、优势互补”的原则,即强化协同调度,联合部署行动,证据结果互认,实现职能资源互补、互相促进,深化泛珠三角流域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

  夯实协作能力。加强边界监管,协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协调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会商研判,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10月18日至22日,广西联合广东省开展了九洲江—廉江跨流域交叉执法行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沿江沿河设立排污口的重点排污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纸浆造纸、石油化工、磷化工、粮油加工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偷排工业废水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合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流域行政边界环境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建立案件会商交办机制,分析研判相邻省管辖的环境违法案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合调处机制,协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交流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建立联合发布机制,统一宣传口径。

  下一步,广西将在跨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严密防范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等3个重点领域开展合作,把合作协议落到实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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