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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管局出台措施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发表时间:2023-08-18 10:11:19来源:

摘要提示: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及《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要求,维护广西风清气正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一、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

  严格执行《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违规从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重复实施商标恶意注册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依法依规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按照《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若干情形,强化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下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违法行为:

  (一)恶意抢注与党的重要会议、重要理论、科学论断、政治论述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二)恶意抢注与国家战略、国家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要赛事、重要展会、重大考古发现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三)恶意抢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特有词汇的;

  (四)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的;

  (五)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

  (六)大量复制、摹仿、抄袭多个主体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识的;

  (七)大量申请注册与公共文化资源、行政区划名称、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八)大量转让商标且受让人较为分散,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

  (九)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从事上述行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

  (十)其他对我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极、负面影响的。

  三、广泛摸排违法案件线索

  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防范、监测和处置工作。在工作中综合运用日常巡查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摸排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线索。发现涉嫌从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市场主体,要予以提示劝阻,并将相关线索提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核实,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加大执法案件查办力度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将上级转办的商标恶意注册案件、违法代理行为案件线索转送至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案件查办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及违法代理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并录入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对反复实施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依法从重惩处。

  五、加强商标代理监督检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要求,组织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重新备案。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商标代理、商标交易服务机构和平台的属地监管责任,结合重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梳理形成本辖区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录,建立完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信息的整理分析,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

  六、落实协同联动信用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衔接、区域执法协作,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开展商标领域信用监管。严格监管失信主体,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发挥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作用,充分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形成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信用监管格局。

  七、强化严密防控综合施策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杜绝将商标数量作为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不得以资助、奖励等任何形式对商标注册(含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行为予以支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取消资助、奖励政策的时间表,严格落实。支持各领域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商标注册的行业自律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密防控、及时制止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外溢。

  八、坚持宣传教育监督问责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代理机构和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引导商标申请人树立按需申请、真实使用、合理保护的正确商标注册意识。坚决查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问题,尤其是商标及窗口工作人员与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内外勾连等情形,依法严格规范商标工作人员到商标代理机构任职等行为。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来源:广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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