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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关于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的框架协议》
发表时间:2024-04-30 16:32:5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晓明向与会人员发布了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牵头,联合中国贸促会广西调解中心、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商事调解协会、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共同制定的《关于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的框架协议》。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30日电(李灵恒)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近日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的框架协议》并召开座谈会,同时在邕宁区法院挂牌设立涉外民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工作站。

图为邕宁法院涉外民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工作站揭牌。广西高院供图

  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常务副庭长傅晓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满红,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许光耀,邕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文威,邕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炫,广西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吴烨正出席活动。

傅晓明发布《关于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的框架协议》。广西高院供图

  在发布会上,傅晓明向与会人员发布了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牵头,联合中国贸促会广西调解中心、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商事调解协会、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共同制定的《关于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的框架协议》。

  傅晓明就框架协议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拟定框架协议是合作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决策部署及教育部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的坚实举措。该协议通过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合作培养工作平台,定期交流互商,打破固有资源壁垒,实现司法实务部门、仲裁调解机构实践资源与高校法学理论资源的有效对接与深度融合,助力涉外民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为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提供涉外法治人才保障。希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到2026年,各合作单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证更加有力,打造出一批囊括法官、仲裁员、调解员、涉外律师、司法辅助人员等在内的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

广西高院供图

  发布会后,各方单位围绕“如何共同促进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当天,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东盟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房沫还以“以中国智慧推进涉东盟法治建设”为主题作了专题培训讲座。

  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协同相关合作单位发挥好各自优势,以法庭为依托,探索建立涉外纠纷化解司法实务与涉外法治理论相结合的特色合作培养模式,着力加强深度融合,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新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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