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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最严监督”保护漓江和桂林山水
发表时间:2024-04-28 21:05:04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立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生态环保“最严监督”,为“两个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布会现场。 涂丽莎 摄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28日电(涂丽莎 于锦韬)4月28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石凤羽通过新闻发布会介绍,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立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生态环保“最严监督”,为“两个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石凤羽介绍,近年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整合党委、人大、政府的立法资源,建立“3+N”立法联动推进机制,全市立法工作制度达12项。成立“两个保护”立法工作专班,科学编制“两个保护”专项立法计划。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采集点收集“两个保护”专项立法项目建议20余条。2023年初次审议《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草案)》,制定实施《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目前,桂林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规16部,其中涉及“两个保护”的有9部。

  据了解,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并成立了“生态环保的最严监督”工作专班,加强生态环保监督组织领导,从“小切口”监督入手。设立“4·25漓江保护日”,采取“人大+审计”的环保联动监督新模式,并结合漓管委“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利用综合平台”等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督措施,推动桂林山水、漓江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生态优势日益凸显。

  据悉,经测算,2021年、2022年、2023年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分别为85.86、86.45、86.5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均为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漓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下一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将扎实开展涉及“两个保护”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的专项行动;着重对近两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中未整改彻底的相同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专项听取汇报、专项进行督促,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监督;进一步在市级以上人大代表中推广运用“数字漓江—人大监督”工作小程序,积极开展漓江生态环保监督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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