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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武鸣区:撑起法律“保护盾” 当好女性“娘家人”
发表时间:2023-03-23 16:04:46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曾经,家庭暴力被认为是“家事”。但随着2016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2021年以来,武鸣区法院依申请为受到家暴迫害的女性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23日电(岑素娴)曾经,家庭暴力被认为是“家事”。但随着2016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2023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更是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为受害妇女提供更为切实和周全的法律保护。

  2021年以来,南宁市武鸣区法院依申请为受到家暴迫害的女性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

  孕期被家暴,零容忍

  张慧与王冰原是同事,两人恋爱数月后登记结婚。但结婚后,张慧发现王冰一改恋爱时的温柔体贴,二人长期为家庭琐事争吵,双方的感情也因此出现裂痕。自后,王冰长期酗酒,夫妻俩的争吵愈演愈烈,随之而来的还有家暴问题,让张慧的身心都受到重创。甚至在张慧妊娠以及哺乳期间,王冰的家庭暴力仍不收敛,张慧被打得遍体鳞伤,短期内无法下床正常行动。

  法官说,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还包括禁止施暴一方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施暴一方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最后武鸣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

  恋爱或分手后仍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兰心与赵军恋爱近两年后分手。但分手的两个月时间里,赵军仍然对兰心进行骚扰,不断发送恐吓及威胁短信,称要散播兰心的裸照,还称已经买好汽油要烧掉兰心的房子。甚至有一次,赵军半夜强行撬门闯入兰心家中,对兰心进行纠缠与威胁。兰心也曾三次报警,但赵军每一次都承诺不再骚扰她后又屡教不改,不堪其扰的兰心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终,武鸣区法院裁定禁止赵军骚扰、跟踪、接触兰心。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执行。”法官表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侵害行为的适用情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对象不再局限于家庭成员,“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均属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调整范畴。

  无过错方可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金

  潘艳与陆华结婚多年,且育有一子。二人常因家庭琐事不和,丈夫陆华时常喝酒回来会找茬与潘艳吵架,并对她拳打脚踢。一次,潘艳的父亲看到女儿被打后上前劝阻,谁知也被女婿殴打,后来潘艳也因受伤住院。

  出院后,潘艳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认为,潘艳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在当天作出裁定。

  经开庭审理,法院支持了潘丽的诉讼请求,即准予双方离婚,她也获得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法官说,“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遭受家暴的一方不仅可以主张因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依法严惩实施家暴者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充分保障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鼓励当事人勇敢向家暴说“不”,武鸣区法院家事法官一直在路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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