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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起诉让河池南丹涉案学子重返校园
发表时间:2023-05-11 15:11:1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河池市南丹县检察院对两起在校学生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让涉案学子得以重返校园。

南丹县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广西新闻5月11日电(张鲜艳)“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的后悔。通过这件事,我真正明白了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以后一定好好学习专业知识,完成学业!”被不起诉人韦某说。近日,河池市南丹县检察院对两起在校学生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让涉案学子得以重返校园。

  据介绍,韦某,案发时18岁,系在读的中专二年级学生。苏某,案发时19岁,系在读的大专一年级学生。2022年6月,韦某、苏某经朋友介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陌生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使用自己的支付宝帮忙转账至陌生男子指定的账户,从中获取报酬。

  鉴于韦某、苏某均系初犯,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真诚悔罪,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韦某、苏某的犯罪事实及所具有的量刑情节,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检察官认为韦某、苏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且均系在校学生,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学子,遂对韦某、苏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南丹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型犯罪、在校学生犯罪等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兼顾法理与情理,切实运用好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以案释法真正让被不起诉人以及身边的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彰显法律温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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