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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组织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发表时间:2023-10-25 23:01:14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未成年网络保护条例》公布,引发南宁市江南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地通过官方网络载体认真组织学习。

  中新网广西新闻10月25日电(郭超前)《未成年网络保护条例》公布,引发南宁市江南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地通过官方网络载体认真组织学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不断升级,一方面拓展了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提供了方便,也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深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制定,现已公布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为未成年人营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务院《未成年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的关心关注和爱护,我们要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江南区基层人大代表邓富律说,“要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首先要学习好、深刻理解其中的核心要义,才能在《条例》的宣传和实施过程中准确、规范、有效。”

  “我们社区的周边有广西文创集团、南宁图书馆、南宁剧场,有邕江南岸公园,还有许多体育的场所,我们将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作用,整合辖区各种有利资源,引导辖区的中小学生积极投身各种读书学习和体育运动,并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尽量让他们减少接触网络的时间,这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邓富律说。

  “《条例》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我们将认真履行监测责任,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依法处置各类有害信息。”在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时,江南区网信办工作人员卢日秀说,“对网络信息内容建设、监管等方面的工作非常重要”。

  “《条例》明确了新闻出版、电影和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下一步特别是《条例》开始实施后,我们将其作为的工作重点,通过有效形式,监督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制定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人大代表为《条例》的实施提出意见建议,扎实做好江南辖区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方乙婷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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