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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书写美丽广西建设的人大新答卷
发表时间:2024-01-18 16:13:33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202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保护好广西山山水水的政治责任,助推我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健全美丽广西保障体系。

  大美广西,动静间皆是美丽容颜。

  秀丽漓江奇峰屏列,碧水潆洄;

  横州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水草丰茂、鸥鹭翔集;

  连绵不绝的喀斯特山林间,东黑冠长臂猿正欢喜嬉戏……

  近年来,美丽广西的生态“颜值”越来越高。这背后,有党委政府的努力推动,有八桂各族人民的辛勤付出,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有用法治力量助力美丽广西建设的人大履职足迹。

  202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保护好广西山山水水的政治责任,助推我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健全美丽广西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推动完善我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筑牢国家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调研·摸清生态立法“底数”

  2023年4月,走进南宁市动物园的游客和市民,会得到一个特别的表达机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在这里宣讲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邀请公众就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意见建议。

  线下有征集立法意见建议活动,线上敞开大门在广西人大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意见……就这样,由一份份有针对性的建议构成的2.3万份有效问卷,经收集整理成文后摆上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的案头。不仅让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更深入人心,也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草案提供了有效依据。2023年5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条例明确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自治区爱鸟周的时间,明确误捕误钓野生动物需立即放生……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大兴调查研究,摸清生态领域立法“底数”的一个缩影。

  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大兴调查研究为契机,组成调研组奔赴一线、深入基层,实地查看了解我区生态保护和利用、生态修复和治理情况,为生态领域立法提供事实参照。

  审议·建言献策条例修订

  2023年7月和11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二次、三次审议稿摆上与会人员的案头接受审议。

  每一次审议,都是一次建言献策。从条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到政府和村(居)委会职责,从生态安全总体要求到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再到岩溶(喀斯特)景观资源保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字斟句酌,助力条例修订。

  每一次审议,都是一次修改完善。与初次审议稿相比,二次审议稿在生态保护修复中增加内容,明确石漠化治理措施,推进水土流失科学治理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吸收各方意见的三次审议稿进一步完善,受到与会人员的普遍赞成,认为三次审议稿比较成熟,并同意提请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

  “修订草案要注意与上位法特别是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衔接。”2023年11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为条例的修订积极建言献策。

  立法·健全美丽广西保障体系

  一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在我区立法工作中处于突出地位。

  ——高位谋划,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南岩溶国家公园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修改列入五年立法规划,提高生态环保立法项目比例。

  ——全局推动,将我区生态文明领域首部综合性、系统性地方法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作为年度立法重点,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突出广西特色,提高立法辨识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我区围绕海洋、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重点流域水质等进行立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精准度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以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管理、流域水质保护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区域立法全覆盖。

  监督·助推环境问题靶向治理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202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手中的这一重要职权用好用到位,为八桂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2023年3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跟踪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聚焦桂林山水保护,开展关于支持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督办。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同年6月,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在全区开展——这是开展了26年的品牌活动,15家新闻媒体全程参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起了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关注。

  这一年,广西环保世纪行活动的背后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法的实施情况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前往南宁、柳州、贵港等地,通过实地检查、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以“法律巡视之剑”守护湿地之美。

  作为人大监督法定手段,执法检查是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常委会依法开展了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

  湿地保护法实施后,南宁市灵龟山滨江公园从杂草丛生的滩涂变成了市民休闲娱乐的网红“打卡点”;鹿寨县中渡古镇林木郁郁葱葱,洛江清澈见底……一个个看得见的变化,显示出我区正全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前,广西全口径湿地有13类91.86万公顷;全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各级重要湿地和红树林地面积共7.72万公顷,均已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牢记殷殷嘱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步履铿锵地书写了助力美丽广西建设实现新进展的人大答卷。(周游)

  来源:广西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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