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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五年立法规划蓝图
发表时间:2024-01-20 12:27:59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砥砺奋进,扬帆起航,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推进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和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内容,是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重要抓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砥砺奋进,扬帆起航,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推进立法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9月2日,自治区党委转发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立法工作蓝图。

  凝聚各方共识 统筹合理布局五年立法项目

  踏上新征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高效的法治建设,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呼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坚实有力的法治依托。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组织制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安排等,保证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从2022年9月开始,向区直100余家单位发函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同时,征求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各立法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听取基层的立法呼声,使立法规划更加接地气,更加汇聚民意。比对区内外立法事项,梳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委托高校论证立法需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别召开产业发展、公共卫生、乡村振兴3次立法专题座谈会,对相关领域重要立法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反复沟通协商。

  常委会牢固把握“四个坚持”的编制原则:坚持服务大局,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强基固本,全面推进自治区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坚持系统观念,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坚持科学引领,充分发挥立法规划指导和协调作用。同时处理好“四个关系”:处理好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积极发挥立法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对改革急需、立法条件成熟的,抓紧出台相关法规,为改革提供支持和保障,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处理好立法数量与立法质量的关系,既尽可能满足现实的立法需求,又服从于提高立法质量这个目标,适当控制立法数量,准确把握轻重缓急,科学安排立法时序;处理好自治区立法与国家立法、设区市立法的关系,加强立法规划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衔接协调,贯彻“不抵触”原则,注意避免重复立法,重视发挥设区市立法在制度供给中的作用,给设区市立法留下空间;处理好回应立法需求与尊重立法规律的关系,选择立法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体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统筹兼顾、准确把握立法项目调整的社会关系,坚持贴近实际确定调整范围,做到法规形式与规范内容相统一。

  突出重点 103件立法项目涉及6个重点领域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及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其中,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53件、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50件,共103件;上述两类项目中,制定58件、修改45件。此外,三类项目还提出了近20个方面的研究论证项目。

  在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确定立法项目30件。如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糖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六堡茶发展条例等;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向海经济促进条例、服务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条例、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条例;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制定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西江航运发展条例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耕地保护条例等。

  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方面,确定立法项目15件。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审计监督条例、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等;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修改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方面,确定立法项目13件。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学前教育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挖掘广西历史文化资源,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方面,确定立法项目16件。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建房安全管理条例等;大力推进健康广西建设,制定精神卫生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全民健身条例、药品管理条例等。

  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确定立法项目15件。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条例、西南岩溶国家公园条例,修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节约用水条例等;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制定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条例,修改水文条例、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

  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确定立法项目14件。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禁毒条例、档案管理条例等;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条例等。

  立法规划还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耕地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分别作为拟提请2024年至2027年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

  强化责任担当 确保五年立法规划顺利实施

  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立法规划呈现出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的新特点。面对繁重的立法任务,常委会在立法规划中明确了提请审议机关或者牵头起草单位,要求承担牵头起草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拟定起草工作计划。2023年10月1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立法规划的组织实施进行周密部署。“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方春明副主任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把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进一步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注重务实管用,立足区情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切实提高立法的广西辨识度;要进一步坚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这一根本底线,坚决杜绝立法放水,切实防止立法抵触,尽量减少立法滞后,有效避免立法重复;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依靠人民的制度机制,健全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起草、审议把关上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协调推动作用和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要进一步把立法同普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葛婧)

  来源:广西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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